焦点简讯:银江技术定增募资不超10亿获深交所通过 中泰证券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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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9日讯 昨日,银江技术(300020.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97亿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城市大脑”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实施项目、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医院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辉通过控制银江集团间接控制公司。截至2022年9月3日,银江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188.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为公司最大单一股东。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假设银江集团未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则银江集团持股比例下降至9.60%,仍然为公司最大单一股东,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辉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避免本次发行时单一发行对象持股比例过高,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在发行方案中已作如下约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发行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单一发行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5%,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同时公司将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出具不可撤销的关于不谋求公司控制权、不与其他方达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承诺。”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有利于实现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再升级;有助于完善智慧医院平台架构和产品线,提升公司业务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晓刚、盛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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