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报资讯】四川通报5起环境损害追责问责 通威股份子公司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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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30日讯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公布了《四川省通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情况》。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同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移交督察期间发现的5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其中,涉及遂宁市对以土壤改良之名行非法填埋之实严重缺失监管问题,经查,遂宁市新景源公司、兴宇公司长期借“土壤改良”名义大量非法填埋污泥,2014年5月违规填埋天然气脱硫石膏,形成510吨危险废物;2018年3月以来,非法倾倒和填埋污泥9.19万吨,其中工业污泥2.74万吨,共致使193.9亩土地受到污染。2021年6月8日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指出问题后,遂宁市船山区确定的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没有实际处置能力,违规将360吨污泥运至外省处置,被外省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发现并退回。根据调查情况,对遂宁市、船山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20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涉及乐山市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陶瓷等行业一些项目盲目发展问题,经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乐山市五通桥区永祥有限公司离子膜烧碱、聚氯乙烯等高耗能项目未批先建,乐山市原经信委越权对其进行节能验收。根据调查情况,对乐山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12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乐山市五通桥区永祥有限公司全称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大股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威股份”,600438.SH),持股99.9999%。

通威股份2021年年报显示,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为通威股份100%持股的一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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