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热闻】百洋医药不超8.6亿可转债获深交所通过 东兴证券建功

北京2月14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会议结果显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股票代码:30101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3年1月19日,百洋医药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亿元(含8.60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百洋品牌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百洋云化系统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保荐代表人为陈澎、余前昌。

2021年6月30日,百洋医药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26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2%,发行价格为7.64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澎、余前昌。

上市当日,百洋医药盘中最高价56.16元,为该股上市以来最高价。

百洋医药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4.0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3亿元。百洋医药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3.60亿元。百洋医药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7.02亿元,其中,3.03亿元用于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4896.35万元用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3.5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百洋医药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为5924.3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000.0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1051.89万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500.00万元。

2023年1月10日,百洋医药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00万元-51,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16%-20.6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7,500万元-51,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94%-24.62%。

上年同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80.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1,325.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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