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拟发不超11亿可转债 半年前上市募10.44亿

北京3月29日讯今日,豪鹏科技(001283.SZ)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3.05元,跌幅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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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晚间,豪鹏科技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11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豪鹏科技于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7号),公司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0,000股新股,该批复自同意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2年8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438,381.5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361,618.48元。

豪鹏科技于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05,612,436.12元,同比增长5.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126,296.39元,同比下降3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138,087.66元,同比增长8.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671,793.68元,同比增长153.53%。

豪鹏科技于2022年9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52.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38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4,336.16万元。公司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募资分别用于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广东豪鹏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豪鹏科技首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韩志广、高志新。公司的发行费用合计10,043.84万元,其中安信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7,5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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