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读:派能科技定增募不超50亿获上交所通过 中信建投建功
北京10月28日讯昨晚,派能科技(688063.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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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能科技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派能科技于10月25日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三次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派能科技10GWh锂电池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派能科技总部及产业化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46,453,359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54,844,533股的3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兴新。因中兴新的任何一家股东均无法单方控制中兴新,亦无法通过中兴新实际控制公司,故中兴新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9,958,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按照本次发行上限46,453,359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4.82%。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兴新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仍然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派能科技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抢抓发展机遇,促进可持续发展。
派能科技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罗贵均、杨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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